发布时间:2025-04-30 18:14:45 来源:乐鱼全站手机网页登录
关于印发信阳市乡镇土地使用税土地等级规模调整计划的告诉 信政〔2025〕2号
现将《信阳市乡镇土地使用税土地等级规模调整计划》印发给你们,请仔细贯彻履行。
信阳市城郊分为三类:一级土地年税额规范为10元/平方米,二级土地年税额规范为6元/平方米,三级土地年税额规范为3元/平方米。
各县(区)分为两类:一级土地年税额规范为6元/平方米,二级土地年税额规范为3元/平方米。
1.一级土地规模:北起京广线铁路与北环路交汇处,沿京广线向南至新五大路,沿新五大路向西至北京大街北段,沿北京大街北段向南至新七大路,沿新七大路向西北至鸡公山大街,沿鸡公山大街向南至新十六大街,沿新十六大街向东北过浉河至浉河北路,沿浉河北路向东至琵琶路,沿琵琶路向东北至工区街,沿工区街向东至平桥大路,沿平桥大路向东经火车道立交桥至电厂路,沿电厂路向北经光亮街至南京大路东段,沿南京大路东段向西至新二十六街,沿新二十六街向北至新五大路,沿新五大路向西至新二十四大街,沿新二十四大街向北至北环路,沿北环路向西至京广线铁路。此关闭区域内的土地为市级一级地征收规模。
2.二级土地规模:北起京广线沪陕高速路交汇处,沿京广线铁路线向南经宁西线西合段铁路线至金工大路,沿金工大路向西至金牛大别山现代信息物流中心,沿其西侧的107国道向南经北京大街北段、鸡公山大街至新七大路,沿新七大路向西至茶源路(011县道),沿茶源路向东南经南湖大街、贤桥、茶韵路至茗阳路,沿茗阳路向东南至贤山山脚,沿贤山山脚向东南经信高中学、贤山公墓至湖东大路与正商大路交汇处,沿正商大路至马鞍山,经马鞍山至224省道,沿224省道向南至新十八大街,沿新十八大街向东北至浉河南路,沿浉河南路向东经平矿路、009乡道至G4京港澳高速,沿京港澳高速向北至与北环路与东环路交叉口最近处,向西沿北环路至京广高速铁路,沿京广高速铁路向北至G40沪陕高速,沿沪陕高速向西至京广线铁路。此关闭区域内、市级一级地以外的土地为市级二级地征收规模(包括关闭环线各道路外侧临街的地块、107国道自金牛大别山现代信息物流中心向南至新七大路路段西侧500米内的土地、新七大路自与鸡公山大街交汇处向西至茶源路路段北侧500米内的土地、浉河南路自新十八大街至京广线.三级土地规模:市级一、二级土地规模以外市城区以内、双井大街办事处、龙飞山大街办事处、五里店大街办事处、甘岸大街办事处、震雷山大街办事处辖区规模内的应税土地,以及各建制镇全域应税土地为市级三级地征收规模。
(1)一级土地规模:北至北环路北侧蒋岗最北端,东至环城东路东侧王围子村组最东端,南至沪陕高速与宁西铁路交叉点,西至龙池大路最西端规模内的土地为县级一级地征收规模。
(2)二级土地规模:县级一级土地规模以外县城区以内,丽水大街、宝城大街、龙山大街辖区规模内的应税土地,以及各建制镇全域应税土地为县级二级地征收规模。
(1)一级土地规模:东至七里岗村,南至卜塔集镇,西至付店镇、北至方店村规模内;东至东外环路,北至北环路,西至蔡氏河,南至春晖路规模内;东至光州大路,北至三环路,西至西外环路,南至苏信大路规模内的土地为县级一级地征收规模。
(2)二级土地规模:县级一级土地规模以外县城区以内,广济大街、春申大街、定城大街、弋阳大街、老城大街辖区规模内的应税土地,以及各建制镇全域应税土地为县级二级地征收规模。
(1)一级土地规模:北至北外环路,西至西南环路(G230),东至宏达路,南至淮河北岸规模内的土地为县级一级地征收规模。
(2)二级土地规模:县级一级土地规模以外县城区以内,以及各建制镇全域应税土地为县级二级地征收规模。
(1)一级土地规模:G328国道以西,县交警队以东;淮河围堤以北,G328国道以南城区规划区以内。以县交警大队为点,一条直线向北至铁路桥为西鸿沟;沿着铁路桥,向东至G328国道以G328国道为东鸿沟,以G328国道为北鸿沟,以县城南淮河围堤为南鸿沟为县级一级土地征收规模。
(2)二级土地规模:县级一级土地规模以外县城区以内,顺河大街、栏杆大街辖区规模内的应税土地,以及各建制镇全域应税土地为县级二级地征收规模。
(1)一级土地规模:北起县城紫水大街至弦山北路交接处,向西沿兴隆路至牌坊路交接处,由牌坊路向西至230国道;西起230国道至与牌坊西路交接处,沿230国道向南与滨河南路交接处至冯畈社区居民委员会;南起冯畈社区居民委员会至大别山旅行公路交接处;东起光州路与大广高速交接处,向南至大广高速光山东收费站,由大广高速光山东收费站向南至滨河北路与天赐路交接处规模内的土地为县级一级地征收规模。
(2)二级土地规模:县级一级土地规模以外县城区以内,以及各建制镇全域应税土地为县级二级地征收规模。
(1)一级土地规模:东起东盛大路和崇福大路交叉口,沿东盛大路向西北到铁梵宇路,沿铁梵宇路向北到北环大路,沿北环大路向西到赤城路,沿赤城路向北到秀丽大路,沿秀丽大路向西到雩娄路,沿雩娄路向南到北环大路,沿北环大路向西到杨高湾,向南到灌河东岸,沿灌河东岸向西到鲇鱼山水库,沿学苑路向东到西环路,沿西环路向东南到黄柏山路,黄柏山路向汪岗方向延伸到包括新时代校园和桃花源项目,沿花园路向北到裴山路,沿裴山路向北到赵崇德大路,沿赵崇德大路向东到东环路,沿东环路向北到崇福大路,沿崇福大路向东到东盛大路和崇福大路交叉口的土地为县级一级地征收规模。
(2)二级土地规模:县级一级土地规模以外县城区以内,赤城大街、鲇鱼山大街辖区规模内的应税土地,以及各建制镇全域应税土地为县级二级地征收规模。
(1)一级土地规模:东至大广高速公路、东南至香山湖水库、南至董店桥头、西南至卧佛山庄、西北至金兰山大街办事处周湾居委会与吴陈河镇邱店村交界限规模内的土地为县级一级地征收规模。
(2)二级土地规模:县级一级土地规模以外县城区以内,以及各建制镇全域应税土地为县级二级地征收规模。
(1)一级土地规模:北以北外环路为界,往东至淮河路,沿淮河路往南至番国大路,沿番国大路往东至滨河路,西至西外环路;东以史河即滨河路为界,北至番国大路,南至侨乡大路;南以侨乡大路为界,东至滨河路,往西至204省道,沿204省道往北至奥体大路,沿奥体大路往西至西环路,沿西环路往北至学院路(李通大路西沿线),沿学院路(李通大路西沿线)往西至西外环路;西以经一路为界,往南沿西外环路至学院路(李通大路西沿线),往北沿西外环路至北外环路规模内的土地为县级一级地征收规模。
(2)二级土地规模:县级一级土地规模以外县城区以内,蓼城大街、番城大街、阳关大街、秀水大街辖区规模内的应税土地,以及各建制镇全域应税土地为县级二级地征收规模。
(一)同一地块假如跨过两个或两个以上等级,则由纳税人供给土地证明文件或其他有用的土地面积区分资料,经主管税务机关审阅后,可区分地块据实征收;如没办法供给有用的具体区分资料,则按本地块触及的最高等级规范征收。
(二)本告诉自2025年4月1日起开端履行,信阳市政府下发的原有关方针文件中与本告诉相冲突的规则一起中止履行。